第八章附件三专业服务一、每一缔约方应当与其领土内相关机构进行协商,以寻求确认两个或两个以上缔约方共同有意就与承认专业资质、许可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开展对话的专业服务。二、每一缔约方应当鼓励其相关机构与另外一个或多个缔约方的相关机构开展对话,以期承认专业资质并为许可或注册程序提供便利。三、每一缔约方应当鼓励其相关机构与另外一个或多个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