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附件一特定缔约方过渡期就本附件而言:(一)“过渡期”是指一缔约方应当完全实施第十一章(知识产权)的部分规定前的一段期限。(二)年数,如“五年”指自本协定对一缔约方生效之日起开始的该缔约方的过渡期;以及(三)条、款或项指一缔约方可将其实施推迟至过渡期期满之日的某些规定。柬埔寨:条款过渡期第九条(多边协定)第一款第(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