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漏洞的特别法属性及其填补规则钱玉林摘要:传统上,在处理民法与商法的适用关系时,依“特别法优先”的法律适用原则,商法有特别规定的优先适用,商法未作特别规定的,适用民法的一般规定。这种做法忽略了商法未作特别规定的,尚应区分为“无需作出特别规定”和“应当作出特别规定而未作特别规定”两种情形。对该两种情形的处理有着截然不同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