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1992年12月2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月11日交通部令第44号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的管理,保障船舶、设施的航行和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从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各种活动的船舶、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