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1991年4月1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4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的组织建设,使工商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工商所是区、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的人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