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1982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准)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犯罪活动,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管制的刀具是: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第三条匕首,除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警察作为武器、警械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