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1981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